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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》
来源 :HousingLaw.Com.Cn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1-11-28

单位:元/m2建筑面积   
区域等级  区 域 范 围 最低补偿单价 价格补贴系数
黄浦区 2005年拆迁补偿安置标准,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(2004年12月3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 
A 淮海东路-人民路-新开河路以北、至苏州河南岸地区 10500元/m2 20%
B 陆家浜路以北至区域A以南地区 8010元/m2 20%
C 区域B以南地区 8450元/m2 20%
卢湾区 本规定自2004年3月23日起施行(2004年3月23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 
一 徐家汇路、肇家浜路以北 7550元/m2 /
二 徐家汇路、肇家浜路以南 6105元/m2 /
徐汇区 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。之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,仍执行原标准。
A 华山路以东、肇家浜路以北 7600元/m2 /
B 华山路以西、肇家浜路以南、凯旋路以东、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、中山南二路以北  5400元/m2 /
C 凯旋路以西、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、中山南二路以南、龙华港以北、沪闵路西北 4400元/m2 /
D 龙华港以南、沪闵路东南、淀浦河以北 3700元/m2 /
E 淀浦河以南 2800元/m2 /
长宁区 本规定自2004年8月17日起施行(2004年8月17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 
一 中山西路以东 6123元/m2 20%
二 东至中山西路、南至沪杭铁路徐虹支线旧址、西沿威宁路向南经北虹路折入虹许路、北至苏州河 6008元/m2 20%
三 东沿威宁路向南经北虹路折入虹许路、南至沪杭铁路徐虹支线旧址、西沿哈密路向南经金浜路折入外环线,北至苏州河 5273元/m2 20%
四 哈密路向南经金浜路折入外环线以西区域 5260元/m2 20%
静安区 本规定自2004年4月5日起施行(2004年4月5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 
A 北京西路、愚园路以南 7700元/m2 /
B 长宁路(江苏路-万航渡路)、康定路(万航渡路-武宁南路)、昌平路(武宁南路-西苏州路)以南、北京西路、愚园路以北 6300元/m2 /
C 康定路(万航渡路-武宁南路)、昌平路(武宁南路-西苏州路)以北 5700元/m2 /
普陀区 适用于2004年上半年、下半年度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。 
A 长寿街道、长风街道(中山北路以南地区)、宜川街道(中山北路以南地区) 5330元/m2 /
B 长风街道(除中山北路以南地区)、宜川街道(除中山北路以南地区)、曹杨街道、石泉街道、甘泉街道 4800元/m2 /
C 真如镇、长征镇 4160元/m2 /
D 桃浦镇 3240元/m2 /
闸北区 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,(2004年5月10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
A 沿铁路、虬江路、宝山路以南至苏州河以北 5130元/m2 /
B A区域以北至中山北路内环线以南 4600元/m2 /
C 中山北路内环线以北至走马塘以南 4320元/m2 /
D 走马塘以北至闸北、宝山区交界处 3980元/m2 /
虹口区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,(2004年6月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
A 东至大连路、秦皇岛路至黄浦江边,北至周家嘴路、向北折入溧阳路、四平路、曲阳路、向西折入大连西路,西至东江湾路、宝山路、沿虹口、闸北区界线至苏州河边,南沿黄浦江、苏州河 5953元/m2 25%
B 区域A以外、内环线以南 5309元/m2 25%
C 内环线以北 4452元/m2 25%
杨浦区 本规定自2004年4月8日起施行(2004年4月8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 
3A 宁国路、黄兴路以西、中山北二路以南 4750元/m2 25%
3B 隆昌路以西、松花江路以南、宁国路、黄兴路以东 4500元/m2 25%
4A 邯郸路、翔殷路以南、营口路以西、中山北二路、松花江路以北 4700元/m2 25%
4B 除上述外的杨浦区其他区域 4200元/m2 25%

浦东新区 本通知从2004年5月1日起执行,2004年5月1日以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,仍执行原标准。
三A 塘桥新路、浦建路、杨高南路、源深路、黄浦江东岸 5700元/m2 20%
三B 内环线以内、三A区域外的三级地段及花木镇 5100元/m2 20%
三C 除三A、三B区域外的三级地段 4700元/m2 20%
四A 济阳路、环南一大道、杨高南路、川杨河、罗山路、杨高北路、赵家沟及三级地段界线 4300元/m2 20%
四B 除四A区域外的四级地段 3200元/m2 20%
五 四级地段外、内外环线间、黄浦江、环南一大道、新区界线 2050元/m2 20%
六 五级地段外区域 1800元/m2 20%
宝山区 本调整内容自2004年4月30日起执行,2004年4月30日以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,仍执行原标准。 
甲 友谊、海滨、吴淞、淞南、高境、泗塘、通河、庙行、大场(原祁连除外) 3500元/m2 30%
乙 月浦(原盛桥除外)、杨行、大场(原祁连)、顾村 2800元/m2 30%
丙 月浦(原盛桥)、罗店 2300元/m2 30%
丁 罗泾 2250元/m2 30%
戊 长兴、横沙 2000元/m2 30%
闵行区 本规定自2004年5月17日起施行(2004年5月17日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
一 虹桥镇、梅陇镇(春申塘以北)、龙柏街道(外环线以内)、古美街道 3590元/m2 25%
二 七宝镇、龙柏街道(外环线以外)、莘庄镇 3290元/m2 25%
三 江川街道、梅陇镇(春申塘以南)、颛桥镇 2690元/m2 25%
四 吴泾镇、华漕镇(吴漕路以东、沪青平高速公路以北、横泾港以西) 2450元/m2 25%
五 马桥镇、华漕镇(吴漕路以西)、浦江镇 1950元/m2 25%
南汇区 本规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(2004年4月1日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 
一 惠南镇 1800元/m2 40%
二 周浦镇 1900元/m2 40%
三 新场镇 1600元/m2 20%
四 大团镇 1450元/m2 20%
嘉定区 本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(2004年3月1日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 
一 嘉定中心城区(包括嘉定镇、新成路街道、菊园新区和嘉定工业区(南区))  1955元/m2 25%
二 南翔镇建成区  1553元/m2 25%
三 安亭镇建成区  1553元/m2 30%
四 真新新村街道地区  2300元/m2 25%
五 江桥镇建成区  1955元/m2 25%
六 黄渡镇和马陆镇建成区  1208元/m2 30%
七 嘉定工业区(北区) 947元/m2 25%
八 其他各镇建成区  863元/m2 25%
金山区 本规定自2004年9月1日后核发拆迁许可证适用
A 石化街道 1750元/m2 25%
B 朱泾镇 1750元/m2 25%
C 金山卫镇、枫泾镇、亭林镇、张堰镇、山阳镇、漕泾镇、朱行镇、原钱圩镇 1250元/m2 25%
D 兴塔镇、新农镇、松隐镇、廊下镇、吕巷镇、干巷镇 1100元/m2 25%
 奉贤区  本规定自2005年3月1日实施(2005年3月1日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)
 一
  南桥镇行政区域内(东至浦南运河以北以莘奉金公路为界、浦南运河以南以金海路为界,南至大亭公路,西至竹港,北至奉浦大道)  
1750元/m2  43%
 二
  南桥镇行政区域除一类以外的区域;奉城镇行政区域内(东至洪庙港,南至大亭公路,西至奉新公路,北至川南奉公路<改线段>)  
1560元/m2  37%
 
 三
  奉城镇行政区域除二类以外的区域,青村镇、金汇镇、庄行镇、柘林镇行政区域,海湾镇行政区域农工商大道以西的区域  
1380元/m2  32%

 四
 除一、二、三类外的其他区域   1220元/m2  28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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